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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民办高校代表团到黑龙江东方学院考察交流
    来源:www.ynmbjy.com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6日

    11月20日,国家督学、中国民办教育协会监事会副主席,云南省民办教育协会会长邹平,秘书长訾鸣率云南省民办高校代表团一行莅临学校考察交流。校长徐梅、党委书记王敏、校长助理张丽华会见了代表团一行并座谈。

    抵达学校后,代表团一行首先在校领导陪同下考察了学校图书馆、校史馆、工程实训中心工法楼、艺术设计学院等场所,就学校整体情况、校园环境、教学场馆建设、图书资料建设、学校发展历史、实习实训、教育教学及人才培养、实践教学及产教融合等方面内容进行实地考察,与相关单位负责同志深入交流,并与师生交流了解相关情况。


    座谈会在第四会议室举行。座谈开始前,全体与会人员观看了校史专题片《德耀东方》。徐梅校长对邹平一行莅临东方表示热烈欢迎,并介绍了参加座谈的我校人员。代表团成员、云南省民办教育协会秘书长訾鸣介绍了代表团成员。

    邹平表示,本次带队从七彩云南来到大美龙江,是抱着学习的心态向包括黑龙江东方学院在内的龙江民办高等教育典型榜样学习取经。希望通过深入调研,学习龙江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之长,结合自身实际,推动云南民办高校提档升级、健康发展。

    徐梅在发言中希望云南省民办高校代表团及各位专家,在考察东方学院的同时,为东方学院传经送宝,帮助东方学院再上新台阶。她从学校历史沿革、法人治理结构、党建与管理工作、学术治理结构、民主管理结构、师资队伍和干部队伍建设、教学科研和学科专业建设、未来规划等方面作介绍。

    徐梅表示,黑龙江东方学院是我国首批、东北地区第一所民办普通高等学校。今年630日,经教育部同意,学校举办者由个人变更为“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从法律层面永久实现“公有民办”性质,确保了学校的资产安全、发展安全、利益安全,开辟出一条民办高等学校非营利办学、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新路。

    徐梅表示,经过30年来的不懈努力,学校初步实现了办学治校权力的有机融合和相互制衡,形成了严格规范的决策行政体系,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坚持专家办学、教授治教,健全以教代会为核心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机制,打造了高效精干的教师队伍和管理干部队伍。

    徐梅表示,学校始终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为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应用型人才。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学科专业建设体系,并紧紧围绕服务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学校着力加强校企合作和产教融合,并不断提升创新创业教育水平。接下来,学校将依托教育教学资源优势,积极完成好全国首批民办高校举办老年大学建设试点单位建设任务。继续发扬老一代创办者的创校精神,加快构建以现代大学制度为核心的民办高校治理体系,与时俱进、攻坚克难,办出高质量、办出特色,回报社会各界对学校的支持与厚爱。

    在交流座谈环节,徐梅校长应询回答了代表团成员的提问,着重介绍了我校实现举办者变更的历史背景和法理依据等方面内容。

    邹平在总结讲话中指出,黑龙江东方学院是全国民办高等学校的旗帜。老一代创办者不求回报、办学育人令人感佩。通过本次调研,深刻体会到,学校坚持党建引领成效显著,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笃实奋进,坚持多科性应用技术大学的发展目标清晰明确,现代化的校园环境和教学软硬件设施堪称一流,学校管理过程科学规范、管理制度健全、资产利用率高效,学生和教职工自强自信、校园风气昂扬向上、东方精神深入人心。

    邹平向徐梅发出邀请,期待东方学院代表团在适当时候到云南考察指导。徐梅校长代表学校愉快接受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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