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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云南省民办学校优秀科研成果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来源:www.ynmbjy.com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30日

     云民协〔20197

     

     

    为推广我省民办学校教学及科研成果,提升民办教育系统的实践探索和理论水平,根据2019年工作计划,云南省民办教育协会决定开展首届云南省民办学校优秀科研成果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密结合民办教育改革和发展实际,总结推广全省民办学校教学、科研成果,提高质量和水平,促进民办教育规范健康发展。

    评选工作坚持政治思想与学术道德规范相统一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开,质量第一,注重水平,体现社会贡献。

     

    二、评选对象和范围

    1.全省民办高校、中职学校、中小学、幼儿园、培训机构教职员工在201611日—20181231日期间公开出版的著作、教材、公开发表的论文、结题的课题、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及创新创业教育项目成果(不包括工具书、音像制品)。

    2.不宜公开出版和发表,但已被决策、管理部门采纳的咨询报告等研究成果。

    3.凡已经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奖励的成果不再参加此次评选。

     

    三、评选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正确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进行科学研究;

    2.学风端正、观点鲜明、资料翔实、数据准确、论据充分、逻辑严密、方法科学,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前瞻性,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要求;

    3.所提出的新观点、新概念、新思想、新方法、新技术在理论和实践上有意义,有一定的学术水平;

    4.反映民办教育改革发展的真实情况,针对民办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提出具有重要价值的政策建议和改革方案,被党政部门吸收采纳;

    5.创新的教育教学思想和方法,在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推动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效果明显。

     

    四、申报要求

    1.申报者作为第一作者限报一项参评成果;多人合作的研究成果,只能由第一作者提出申报,合作者最多填写6人。

    2.系列丛书只能以单本著作独立参评;多卷本专著整体申报参评,不能单卷参评。

    3.本次评选由单位组织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每个单位推荐参评的成果总数不得超过8项。

     

    五、奖项设置

    1.学前教育类150项,其中:一等奖20项,二等奖50项,三等奖80项。

    2.基础教育类60项,其中:一等奖10项,二等奖20项,三等奖30项。

    3.职业教育类(含培训教育)100项,其中:一等奖20项,二等奖30项,三等奖50项。

    4.高等教育类100项,其中:一等奖20项,二等奖30项,三等奖50项。

     

    六、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根据成果类别按以下要求准备:

    1.以“著作”、“教材”和“论文”形式申报的研究成果,报送参评成果原件1份,《科研成果申报书》(见附件1)一式6份,著作(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页(论文须全文)复印件以及获奖证书、成果使用情况等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6份(按顺序装订)。

    2.以“课题”形式申报的研究成果,报送《课题结题评审材料》(含结题证书复印件)1份,《科研成果申报书》一式6份,课题成果获奖证书、成果使用情况等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6份(按顺序装订)。

    3.以“决策咨询报告”形式申报的研究成果,报送《科研成果申报书》一式6份,被采纳的决策咨询报告、领导批示材料、采纳证明等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6份(按顺序装订)。

    4.所有纸质材料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所有报送的成果材料均不退还,请自行留底。

     

    七、申报程序

    1.申报者填写《科研成果申报书》,连同其它证明材料提交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签署明确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再统一报送省民办教育协会秘书处;

    2.各单位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始组织申报、评审、推荐。省民办教育协会受理推荐和参评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9730日,逾期不再受理。

     

    八、评选程序

    1.协会秘书处对推荐报送的参评成果进行资格审查后,分送各专业委员会。

    2.以专委会为单位组建专家组,依据评审细则及奖项设置数量,对申报成果进行同行初评和筛选(实行回避制)。

    3.在专家初评基础上,进行会议集中复评。专家组通过集体决议确定获奖成果建议名单,并提交评审领导小组核准获奖成果及等级。

    4.公示评选结果。省民办教育协会将在相关网站、媒体上对评审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受理异议和投诉。

     

    九、结果表彰

    公示无异议的成果由省民办教育协会发文通报表彰,并在年底的全省民办教育发展大会上颁发获奖证书。

     

    十、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昆明市学府路113号云南开放大学录制中心209

    联系电话:087165123983(兼传真)

    联 系 人:吴保文   18287193626(微信同号)

    黄守仙   13320532860(微信同号)

    唐爱翕   13888833304(微信同号)

        箱:xiehui2213@126.com

        址:www.ynmbjy.com

    附件:首届云南省民办学校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表

        (备注:申报表可直接联系协会秘书处索取)

     

           云南省民办教育协会

           2019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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