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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业动态

    我国民办幼儿教育的发展与展望
    来源:www.ynmnjy.com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25日
    我国民办幼儿教育的发展与展望
     
    朱家雄  张婕
     
          一、我国民办幼儿教育的历史回顾
     
         在我国,民办幼儿教育机构的创办先于公办幼儿教育机构,并一直与公办幼儿教育机构齐驱发展。我国最早创办的幼儿园是1898年在厦门鼓浪屿建立的,比张之洞1903年创办的第一所公立幼儿园——湖北幼稚园还早5年。以后,民办幼儿园在我国逐渐发展,并具有一定规模。新中国成立之初,幼儿园中的很大部分是民办的。1951年8月,中央人民政府召开第一次全国初等教育会议,会议提出了幼儿教育的工作方针,其中就指出鼓励私人办幼儿园并加强领导,做到公私并举幼儿园。1951年开始,一部分私立幼推园被教育行政领导部门接管而改为公立,不过对办得较好的私立幼稚园还是采取了“保护维持、加强领导、逐步改造”的方针。
     
        但是,由于我国所要建立的是一大二公的学校教育体制,政府因而接管了全部私立学校,并使它们转制成为公立学校。因此,自此之后的30年,尽管我国私立学校基本消亡了,但是,民办幼儿园始终存在。
     
        到了1978年下半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了“百年大计,教育为本”的重教思想。但是,我国是一个教育大国,有着众多的教育人口,加上“文革”的彻底破坏,经济底子又相当薄弱,因此“穷国办大教育”一词最形象地概括了我国教育发展的窘境。鉴于长期以来不堪重负的教育财政问题,动员民间部分资金流入教育领域是一个必然的选择。于是,到了80年代,随着国家“改革开放”和“解放思想”政策的推行,历史终于又给了民办幼儿教育一个重新振兴的机会。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国家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依照法律规定举办各种教育事业。”这一规定成为发展民办教育的法律依据,更重要的是,标志着我国重新恢复民办教育的开始。1983年,教育部在“关于发展农村幼儿教育的几点意见”中,明确指出“在我国这样一个人口众多,经济尚不够发达的国家,发展幼儿教育必须坚持‘两条腿走路’的方针。”也就是说,要鼓励人们兴办民办幼儿园,和公办幼园并行。1988年8月发出的《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教委等部门关于加强幼儿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中,进一步将“动员和依靠社会各方面力量,通过多种管道,多种形式发展幼儿教育事业”作为我国幼教育事业发展方针,并提出:“幼儿教育事业具有地方性和群众性。发展这项事业不可能也不应该由国家包起来,要依靠国家、集体和公民个人一起来办。在地方人民政府兴办幼儿园的同时,主要依靠各部门、各单位和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来办。幼儿园不仅有全民性质的,大量应属集体性质的以及由公民个人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举办的。”在此类政策出台的背景下,加上幼儿教育不属于九年义务教育,相对于中小学来说,办园模式比较灵活,教育行政部门对其管理也较灵活,因此民办幼儿教育机构逐渐复苏起来。据浙江省温州市教育局1984年统计,家庭幼儿班占全市幼儿园总数的24%;在河北张家口地区,家庭幼儿班的幼儿占全市入园幼儿总数的26.9%;而据安徽省1984年上半年统计,全省的个体幼儿园达到99所。
     
         尽管国家有关政策已经提供了政策层面的支持,但由于当时我国民间经济还比较薄弱,公众对民办幼儿教育又持观望、怀疑的态度,甚至有些人还怀有政治疑虑,加之行政部门在管理上还有所保守,因此,直到20世纪80年代末,民办幼儿教育在我国仍没有大面积发展。到1991年底,全国幼儿园总数有16,4465所,而民办幼儿园只有12091所,只占总数的7.35%,民办幼儿园中的幼儿为38.5万人,在全国在幼儿2209.29万人中也只占1.74%。
     
         到了1992年,邓小平的“南巡讲话”和党的十四大的召开充分肯定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并进一步推动了人们的思想解放。在这种背景下,民办幼儿教育机构如雨后春笋般大量出现。1993年,《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出台,提出“改变政府包揽办学的格局,逐步建立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社会各界共同办学的体制”的教育战略发展策略,并提出著名的民办教育十六字方针,即“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加强管理”。1994年颁布的《国务院关于〈 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中又再次明确指出:“基础教育主要由政府办学,同时鼓励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力量按国家的法律和政策多渠道、多形式办学。”这些政策尽管不是专门针对幼儿教育,但同样为民办幼儿教育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政策上的依据。与此同时,随着10多年的改革开放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我国的民营经济已经有了一定的发展,客观上为民间资金分流到学前教育领域提供了实际的可能;某些先富起来的阶层则渴望为自己的子女找到比一般公立幼儿园更为理想的教育环境,即产生了择校的需求;多方面的因素共同为我国民办幼儿教育的真正起步奠定了基础。而如前所述,幼儿园办学更为灵活,又不属于义务教育,没有就近入学等政策,因此家长择校的空间更大,这也给民办幼儿园提供了更大的发展空间,因此与其他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发展相比,民办幼儿园发展得更为迅速,在城市和部分县、镇,幼儿园成为一些企业和个人投资的热点,幼儿园的办学体制笔投资体制也逐渐多元化。与此同时,由于经费问题,一些企事业单位的幼儿园被作为“包袱”或停办、或转制,也给民办幼儿教育提供了更大的发展空间。据不完全统计,至1997年,全国民办幼儿园有2,4643所,在园幼儿数达134,8830 人,分别占全国幼儿园总数地13.5%和在园幼儿数的5.4%。
     
         近几年,民办幼儿教育的发展更是迅猛。这其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尽管国家拨款的幼儿教育经费逐渐增加,但仍严重不足。“九五”期间,处于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幼儿教育经费,仅占教育经费总数的1.3%左右。因此仍然需要民间资金的大力支持和补充,而最近几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民间资金日益增多,民间办学办量因而变得更为活跃。二是幼儿教育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加之人民生活水平的逐年提高,人们对学前教育的期待和要求越来越高,人们的择校需求也越来越强烈,同时人们对民办幼儿教育的态度更大程度上已经从怀疑转向理解和肯定,这就意味这民办幼儿教育的市场进一步扩大,这就无疑进一步地推动了民办学前教育的迅速发展。三是政府对民办教育的态度从强调控制转向强调扶植,尤其是国家出台了不少支持民办教育的政策,并以立法的形式确定其在教育中的不可非议的地位。譬如,国务院1997年发布的《社会力量办学条例》就提出对民办教育“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的十六字方针。2002年颁布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则在法律上确定了民办教育不可动摇的地位。专门针对幼儿教育领域的政策也很多。如1995年9月,教育部、国家计委、民政部、建设部、国家经贸委、全国总工会和全国妇联联合颁发的《关于企业办幼儿园的若干意见》指出,建国以来,我国一贯坚持动员和依靠社会各方面力量,多渠道、多形式发展幼儿教育的方针,使事业得到稳步、健康的发展,企业办园在我国幼教育事业中占有重要地位。为此,要继续“坚持依靠社会力量发展幼儿教育的方针,有条件的企业应继续办好幼儿园;深化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进幼儿教育逐步走向社会化;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办园的业务指导。”2003年1月国务院转发《关于幼儿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将今后5年(2003~2007年)幼儿教育改革的总目标定位为:“形成以公办幼儿园为骨干和民办、正规与非正规教育相结合的发展格局。根据城乡的不同特点,逐步建立以社区为基础,以示范性幼儿园为中心,灵活多样的幼儿教育形式相结合的幼儿教育服务网络,为0~6岁儿童和家长提供早期保育和教育服务。”这些法律和政策都为民办幼儿教育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和政策基础,使得民间投资者进一步打消疑虑,放开了手脚大干起来。加上民办幼儿园办学形式的相对灵活性以及政府政策的相对宽松,因此,民办幼儿园在最近若干年里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这可以从以下几个数据中看出:
     
         ——民办幼儿园数不断增加。民办幼儿园数从1996年的24466所上升到2001年的44526所,增长了82.0%。尤其是1997年至2000年增长极为迅速,增长了1.8倍。
     
         民办幼儿园在全国幼儿园中所占的比例也在不断攀升,从1996年的13%上升到2001年的39.9%。在我国南方和沿海的某些城市甚至已经学前教育机构的主体,如珠海市、温州市民办园已占幼儿园的90%以上。
     
         ——“九五”期间(1995~2000年)至今,民办幼儿教育机构的发展速度、机构数量更是居其他民办办学机构之首。据统计,至2002年,全国民办教育机构共计6万余所,其中民办园4万多所,也就是说有23是民办幼教机构。
     
         ——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及占全国在园幼儿数的比例也不断增加。在园幼儿数从1996 年的1303902人上升到2001年的3419310人,增长了162.2%,占全国在园幼儿数的16.9%。
     
         ——民办幼儿园教职工数同样在不断增长,2001年全国民办幼儿园的教职工数比1996 年增长了2.5倍,专任教师增长了2倍。
     
         尽管目前我国民办幼儿教育的发展非常迅速,但是纵览我国民办幼儿教育的发展历程,可以说这几十年的路程确实走得颇为曲折,民办幼儿园从多到少,从衰到兴,历经艰辛。我国也可以看出,国家的经济发展和政策引领在民办幼儿教育发展中所起的作用是相当大的。
     
         二、我国民办幼儿教育的现状扫描
     
         目前社会力量积极兴办幼儿教育的势头正旺,民办幼儿教育的发展出现了一些积极的势头。
     
         1.呈现出了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类型多样化的特征。
     
         民办幼儿教育的办学模式正向多元化的方向发展。如有公民个人办或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兴办,有合办、联办的幼儿园以及由园长承办的体改园、转制园,等等。另外,为了满足家长多元的需求,民办幼儿园的服务类型非常多,其形式有全托制、半托制、全托与半托混合制等,有的幼儿园还采取了延长幼儿在园时间,允许幼儿临时在园留宿等制度,有的则设小时式活动如亲子活动等。这些措施都受到了家长的欢迎。这也是民办幼儿园得以生存和发展的原因之一。
     
         2.内部管理日趋完善,教育质量日益提高,社会声誉逐渐提升,初步走上规范化的发展道路。
     
         民办幼儿园要生存发展,就必须上规模上档次,办出特色,增强吸引力,也就是必须求质量。于是,民办幼儿园普遍走向了规范化发展的道路,不仅建立了自己的内部管理制度,而且加强了对教育、保育计划和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幼儿园的整体教育和保育水平普遍有了较大提高。对杭州市区18所民办幼儿园的调查结果表明94%的民办幼儿园在注重“ 保教结合”,对“ 教养并重”这一幼教工作的原则有明确的认识。许多幼儿园还定期开展教研活动,并吸取公办幼儿园的先进经验,设立赏罚制度、评比制度等各项管理措施,他们的目标是向公办幼儿园靠拢,努力提高保教质。民办幼儿园在保教质量方面的快速发展,对公办幼儿园也是一种冲击和鞭策,迫使公办幼儿园改善服务质量,加强管理,以增强竞争力。这无形中形成了一种良性竞争,对整个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起到了一种激励作用。
     
         但是,与此同时,民办幼儿教育的发展仍然面临着一些问题:
     
         1.保教质量仍然有待提高。
     
         尽管目前幼儿园的保教质量普遍提高,但由于诸多原因如有些民办幼儿园吸引不到高质量的师资,保教工作欠规范,为了吸引生源而不顾学前教育本身的规律、一味追随家长要求教知识技能的需求,资金不足导致教玩具、游戏材料严重不足,用各种名目来标榜和包装名不副实的课程以吸引家长,等等,致使民办幼儿教育的保教良莠不齐,因此民办幼儿教育的总体保教质量仍有待加强。
     
         2.内部管理机制有待改善。
     
         民办幼儿教育机构的内部管理机制尽管灵活,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如产权不明晰,不少民办园是谁出钱谁当家,实行家长式的管理,进行家族式的经营;民办园对教师的激励机制不充分,等等。对于这些问题仍然有待加以改善。
     
         3.外部环境中仍然存在着诸多的阻碍。
     
         首先,在一些地区,民办教育法规和政策往往难以得到充分落实,各级政府管理部门在操作过程中存在偏差。政府对民办幼儿教育机构的宏观管理还缺乏经验,原管理体制的管理惯性尚在起作用,一些政府职能部门官员的思想观念和政策水平,直接影响民办幼儿教育机构的依法经营和管理;还有些职能部门的官员对民办幼儿教育机构和公办幼儿教育机构并非一视同仁,对民办幼儿教育机构的“ 管、卡、压”现象还或多或少地存在。
     
         其次,在教育资源享受方面,民办幼儿教育受到不公平待遇。最为突出的是,与公办幼儿教育机构相比,民办幼儿教育机构缺乏师源,在一些地区,教育主管部门往往不向民办幼儿教育机构分配教师,或者是在满足公办幼儿教育机构的前提下,才向民办幼儿教育机构分配教师。尽管师资培养机构对学员的分配机制已经逐渐从单向分配改变为双向选择,但是,由于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刚从师资培养机构毕业的学员对民办学前教育机构的地位、职业稳定性、福利待遇等仍然存在偏见,他们往往不会将民办学前教育机构作为自己工作岗位的首选;此外,由于教育主管部门对在民办幼儿教育机构工作的教师,在职称评定、职后培训、信息服务等方面的管理往往还不很到位。由于经济等方面的原因,在一般情况下,民办幼儿教育机构不可能用高薪聘用教师,因此,民办幼儿教育机构难以吸引高水平的教师。尽管民办幼儿教育机构在聘用教师方面的机制比较灵活,可以根据发展需要对教师进行流动,但是,师资队伍的优化和流动,是受制于教育机构外部教师市场,而民办幼儿教育机构的师资不是供大于求,而是求大于供。因此,与公办供儿教育机构相比,民办幼儿教育机构往往难以保持其师资队伍的稳定性,难以建设一支高水平的教师队伍,这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民办幼儿教育机构的竞争力。
     
         三、对我国民办幼儿教育的未来展望
     
         1.民办幼儿教育的发展势头将更为强劲,民办幼儿教育机构的服务也将更为多元化。
     
         由于教育经费的短缺,国家包办幼儿教育是不可能的,因此,国家鼓励民办幼儿教育机构在更大程度上的发展是势在必行的。再加上人们对高水平幼儿教育的期望越来越强烈,经济承受力也越来越高,民办幼儿教育的市场也将越来越大,因此,民办幼教育教育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它将在幼儿教育阶段占据更为重要的位置。
     
         随着家长需求的多元化,民办幼教育机构的服务也将更为多元化,其中一个已经显露出的趋势就是,将更大程度地向0~3岁早期婴儿延伸,目前诸多研究揭示了早期教育( 0岁
    开始的教育)在人一生发展中的重要性,许多家长也意识到这一点。但在我国,国家尚不可能顾及到建立大批的0~3岁儿童的教育机构,因此这个领域,民办幼儿教育机构将有很大的发展空间,许多指导父母科学育儿、进行亲子游戏、提供健康发展咨询等服务的民办亲子园已经应运而生。
     
         2.在竞争的压力下,在政府部门的监控以及民办幼儿教育机构自身的努力下,民办幼儿教育的发展将更为规范化,民办幼儿教育机构的服务质量将进一步提升。
     
         一方面民办幼儿教育机构内部有激烈的竞争,另一方面民办幼儿教育机构与公办幼儿教育机构还有激烈的竞争,因此,为了获得更多的生源,民办幼儿教育机构必然要加强自己的保教质量。另外,政府部门对民办幼儿教育的质量监控已被提到日程上来,不过在这方面,目前提倡政府进行宏观管理和监控,而不是进行直接规范束缚,否则容易因为过度控制,而阻碍民办幼儿教育的发展;而在具体的引导方面,则提倡积极培育教育中介组织如教育咨询公司等来及时为民办教育机构提供专业上的信息,帮助其做出正确的决策,提高保教服务的质量。
     
         3.民办幼儿教育机构将在改善自己的内部管理制度上投放更多的注意力,以使自己的运转经营更为高效。
     
         4.政府部门对民办幼儿教育的态度将进一步从强调规范到强调促进,着力于为民办幼儿教育的发展建立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为民办幼儿教育的发展铺平道路。
     
         2002年《 民办教育促进法》的颁布已经明确了国家对民办教育的态度是强调促进的,尽力消除在举办民办教育中的不公平等问题的存在。例如《 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就明确提出,“民办学校的教育职工在业务培训、职务聘任、教龄和工龄计算、表彰奖励、社会活动等方面享有与公办学校教职工同等权利。”随着《〈 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颁布以及政府部门的自身调整,再加上与其他教育阶段相比,政府部门对民办幼儿教育的发展更为支持和宽松,因此可以相信,政府部门会在管理体制上、政策引导上致力于为民办幼儿教育的发展建立公平的机制,以进一步促进民办幼儿教育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