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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民办幼儿教育问题及对策的思考
    来源:www.ynmnjy.com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25日
    对民办幼儿教育问题及对策的思考
     
         近20年来,在国家政策支持、社会发展迅速以及早期教育重视程度不断提高的情况下,我国民办幼儿园得以快速的发展,民办幼儿园数量在不断增加,一方面满足了社会、家长对教育的庞大需求,另一方面又弥补了国家教育经费的不足,吸引了社会大量的资金。可是,迅速发展的民办幼儿园同样面临着诸多的问题。虽然国家出台了《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可是具体的操作和实施以及民办幼儿园自身发展中都存在着很多的问题。这些问题不容忽视,是需要尽快的完善和规范的。民办幼儿园办学质量的规范不规范直接影响着大量幼儿的生活质量。民办教育是教育事业中重要的一部分,公办和民办都是为公众提供优质教育的公益性服务。从长远来看,民办幼儿园在以后的社会中将占有主体性的地位,民办幼儿园是否健康、规范地发展对社会和人们的生活将产生意义深远的影响。我从事幼儿园管理工作虽然没有几年,但深有感触,本文将根据自己所见所闻浅析民办幼儿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一、民办幼儿教育现存在的问题及其影响
     
        调查得知,多数民办幼儿教育存在着“小、多、松、低”等特点。
     
        “小”,是幼儿园规模小, 家庭作坊式居多, 一个幼儿园在园生三四十或五六十不等;“多”,即幼儿园数量多, 一个镇少则 2-3 所, 多达 4-5 所;“松”,即来自上级的行政管理宽松, 幼儿园内部管理也自由松散。“低”,即规范化程度低, 办学水平低, 保教质量低。
     
        (一) 为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办园, 办园审批政策比较宽松, 加之部分未经审批办园, 造成幼儿园数量多, 园网布局不合理,幼儿园之间恶性竞争。许多幼儿园为争生源而一再降低收费标准。在保证办园者利益的前提下, 幼儿的伙食、点心标准降低了, 师资配备紧缩了,教师的工资待遇下降了, 办园的各种条件简单了, 严重影响了幼儿的健康成长和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影响了保教的质量。
     
        (二)师资问题众多
     
        主要有:(1)来源较复杂。取得从业的合格学历( 中专及以上幼师专业毕业) 教师比例不高, 近占60%, 少数只是初中毕业( 基本属于管带性质) ,并且具有初中学历或职( 普) 高学历的农村幼儿教师 80%以上是在民办小型幼儿园(幼儿数50-90人)。这些教师未接受过正规的学前教育专业培养或培训。在师资紧缺的情况下,办园者及其亲属临时顶岗现象也不为鲜见。由于部分教师缺乏正确的教育观、儿童观, 没有掌握专业知识和技能,在具体的教育、教学实践中必然留下一定的隐性后果。( 2) 流动性大。民办幼儿园教师不属人事部门注册在编工作人员,均为幼儿园临时招聘上岗的, 部分教师没有与园方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工资报酬、工作时间、工作内容等均为口头协商。在合格教师不足,尤其是优秀教师紧缺的情况下,“挖墙角”现象屡有出现。一些教师意外的“失踪”, 致使原来一班一师、保教合一的幼儿园出现师资缺岗,无人带班。这种情况下, 办园者本人及其亲属或学历不合格者顶岗就会发生。不稳定的教师队伍, 势必影响教学秩序和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3) 进修、培训缺乏。据统计, 将近 60%的教师, 从未接受过任何形式的培训。接受过进修、培训的教师当中, 函授( 包括短期进修)只有 10%, 经过系统知识教育的脱产培训只占 2%。而且即使接受了培训, 其时间也十分短暂。接受三个月以上培训的教师仅占5%。由于教学理念得不到更新, 知识层面得不到拓展, 专业技能得不到提高, 严重影响了农村幼儿教育的质量。没有良好的师资保证,农村民办幼儿教育的发展也就失去了智力的支持。
     
        (三)办学督查未深入、业务指导不够到位
     
         据调查,大部分多数民办幼儿园除了每年接受上级教育部门 1- 2 次例行公事式的检查, 基本上处于平常无人管, 出了事才来管这一状况,行政管理比较宽松, 教育督导未能涉足, 教学评估尚未开展,考核机制没有形成。多数民办幼儿园办学处于自由、随意、不规范状态。业务指导方面, 县级中心幼儿园的指导仅一年开出几节示范课, 集听课,其作用还经常不能覆盖到边远山村、海岛的小型民办幼儿园。还有相当数量的乡镇中心幼儿园没有很好的发挥职能,有计划地去对各村级幼儿园进行更多有效的业务指导。加上办园者自身要求不高, 致使办园行为不规范, 教改信息不灵, 教育观念得不到更新,教学质量得不到很好的保证。
     
        (四)教育教学内容及安排随意性较大
     
       多数民办幼儿园贯彻《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等法规不力,没有严格遵循幼儿教育教学规律, 随意调整或删减教育教学内容; 有些幼儿园为迎合家长要求,在教学内容上偏重知识传授和认知技能的训练,小学化倾向比较严重, 违背了幼儿的身心发展规律; 有些幼儿园的一日活动安排缺乏科学性和合理性;还有一些幼儿园教师在布置教学情景、安排集体活动与个别学习以及规划、设置与更换学习角等方面要求不高, 比较随意,影响了幼儿学习动机的激发与学习的主动参与,等等。
     
        (五)硬件设施较差或不具备
     
       多数民办幼儿园的硬件设施情况是不平衡的,一部分的幼儿园(特别是山区等边远农村) 其办学设施较差, 未达到办园的基本标准。简陋的几间教室, 狭窄的活动场所,加上简单的教学设备及活动器材, 构成了一所幼儿园。部分园舍为租赁房,教室、活动场地的改造、拓宽、装修受到限制。个别的还潜在着安全隐患, 这些情况直接影响着教学及活动的有效开展,甚至还会威胁着师生的人身安全。
     
        特别引起注意的是有部分幼儿园跨区域远距离招生, 幼儿接送车严重超载, 安全问题令人担忧。
     
        二、成因分析
     
        (一)多数民办幼儿园还未实行教师资格证书制度, 没有做到持证上岗, 以致有相当一部分不具备幼儿教师资格的人员加入教师的队伍,教师队伍人员较复杂。教师考核制度未形成。
     
        (二)由于招聘录用时园方没有依法与教师签订劳动合同, 教师的工资、福利、社会及医疗保险等权益没有予以很好的落实与保障,致使农村民办教师流动的“流向”、“流速”、“流量”无法得到控制。
        (三) 有些地区,民办幼儿教师培训未被列入教师继续教育工程中。名师工程、骨干教师工程等也基本与民办幼儿教师无缘。民办幼儿师资培训工作开展不够正常。由于办园者缺少长远眼光,为了短期的经济效益而不愿在师资培训上多投入, 加上民办幼儿教师人事的不稳定也影响了办园者师资培训的资金投入。
     
        (四)由于管理体制未理顺, 工作职责未到位, 教育督导、评估、定级工作机制尚未形成,保教质量的评价与监控几乎为零。县级幼教专干及幼教教研员的作用不能覆盖到农村特别是边远地区的民办幼儿园基层,县级中心幼儿园的业务指导仅一年集中开出几节示范课, 似蜻蜓点水。很多乡镇还未设立幼教专干, 建立乡镇中心幼儿园,因此还不能切实承担起对各级民办幼儿园的常规管理和业务指导的责任和义务, 致使民办幼儿园管理松散, 办学行为不规范,教研活动不开展。
     
        (五)多数民办幼儿园中大量的是家庭作坊模式,不少办园者利用自家宽裕的住房及屋前屋后的庭院作为教室及活动场地, 开办幼儿园,其办园最初以赢利、解决本人或子女就业为目的, 成为农村经济实体的一种方式。许多办园者受土地使用、园舍面积的限制,或者由于经济实力捉襟见肘, 或赢利部分考虑过多, 在园舍建设、设备配置方面投入有限等原因,有相当一部分农村幼儿园办学条件不够具备。
     
        三、发展民办幼儿教育的建议
     
        (一)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真正重视农村幼儿教育, 把农村幼儿教育当作农村基础教育的组成部分、素质教育的第一环列入议事日程,把多数民办幼儿园的建设和发展纳入当地教育事业统筹规划中,扎实落实“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县教育局要明确分管领导, 设立幼教专干, 乡镇教育管理中心要有幼教专人负责,明确各自职责, 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规范管理。教育督导部门要把民办幼儿园纳入视野范围,有计划的开展督查、指导、评估工作。教研部门也要有专职的幼教教研员,把教研的面扩展到农村特别是边远地区的民办幼儿园基层。还未建立中心幼儿园的乡镇, 教育行政部门及乡镇政府应采取各种措施, 尽快建成,以利于乡镇中心幼儿园管理、指导所辖各级幼儿园。这样, 一个责任分明、各司其职,上下联动、多方配合、有序有效的工作机制就能形成。
     
        (二)制订和调整幼儿园布局规划, 严格按照人数比例确定幼儿园数量。建立幼儿入园的学区制度, 规定收费标准,防止形成无序竞争。依法整治教育市场, 特别要加强对未经审批幼儿园的整治力度, 严厉打击非法办园。对未经审批的幼儿园要根据情况分别对待对具备办园条件的、符合布局规划的要抓紧审批; 对具备条件或已经审批但不符合布局规划的要说服解释, 劝其撤销; 对符合布局规划的,但不具备办园条件的, 要积极主动帮助其创造条件, 但不能勉强; 对既不符合布局规划, 又不具备办园条件的, 要坚决予以取缔,如坚持不肯停办的, 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公安、民政等部门及乡镇政府予以强制取缔。
     
        (三)教师队伍的稳定与建设至关重要。应实行农村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制度, 做到持证上岗; 对不具备幼儿教师资格的,应退出幼教师资队伍。招聘录用时, 各幼儿园应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下依法与教师签订劳动合同,应在工资报酬、职工福利、社会及医疗保险等方面落实教师的权益,解决教师的后顾之忧。应允许并鼓励教师参加职称评审。幼儿园应根据职称确定工资等级。应建立乡镇幼教专干与中心幼儿园联合对辖区民办幼儿园教师年度考评制度,对表现突出的教师予以奖励。应建立农村幼儿教师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制度, 出台相应的实施计划和细则,应把教师参与进修培训与对幼儿园考核、定级、评估挂钩, 又要作为幼儿教师上岗、考核、评优、评职的依据之一,并作出时间、经费的保证。特别要重视有计划地组织办园者( 园长) 的培训。
     
        (四) 加强业务指导,正常性地开展教研活动与各种帮扶活动。县级中心幼儿园负责面上指导并组织部分教研、观摩活动, 乡镇中心幼儿园分片包干,骨干教师分点负责指导, 把教研活动的面覆盖到农村包括边远地区民办幼儿园基层。同时,县乡中心幼儿园派出骨干教师开展支教、拜师结对、名师带教等形式的帮扶活动,形成点面结合、上下衔接、分工负责、层层指导、互相交流、及时反馈的有序有效的网状指导运行机制,促进民办幼儿教师业务水平快速提高、民办幼儿园的教学质量不断提升。
     
        (五)重视民办幼儿园硬件设施的建设, 把硬件设施作为对幼儿园考核、评估、定级的重要指标之一。对不具备办园条件的, 一方面要出台优惠政策,主动帮助其创造条件和外部环境, 如以奖代补、减免有关税费、土地使用上的支持等,另一方面要督促、检查,要求其在一定期限内达到规范化的办园水平。鉴于一些地方一些个人办园经济实力不足, 要积极协调, 整合资源,促进民办或股份合作等办学模式的形成。要加强民办幼儿园的设施安全检查以及幼儿接送用车的管理,以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对在这些方面不符合规定又不及时加以改善的, 教育行政部门要责令其停办整顿。
     
       关注民办幼儿园的现状, 就是关注幼儿教育的现在和未来, 关注幼儿的健康成长。只有切切实实的解决民办幼儿园存在的问题,才能使幼儿教育走出困境, 才能促进幼儿教育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