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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压实责任 精准施策 坚决打好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攻坚战
    来源:www.ynmbjy.com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14日

    ——在全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省教育厅副厅长  张春骅

    2019年10月10日

     

    同志们:

    为总结前一阶段摸排治理工作取得的成绩,针对当前存在的困难问题,部署加快推进下一阶段整改工作,借全国召开治理工作中期推进电视电话会议的机会,下面召开我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会议。

    受省治理工作小组组长委托,我讲三点意见。


    一、稳步推进,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省治理工作小组的领导下,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协同配合,各级政府扎实开展工作,全省治理工作稳步顺利推进,取得一定成效。

    2019年2月,省教育厅牵头召集相关厅局召开治理工作协调会,研究商议全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摸底排查相关事项。3月,省教育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情况摸底排查的通知》,对摸底排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地高度重视摸底排查工作,准确把握摸底排查范围,找准存在问题分类治理,认真撰写工作总结和填报摸底排查表格。随后,全省各地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摸底排查。3月底,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成立云南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小组的通知》(云政办函〔2019〕52号),组长由省政府副秘书长担任,联合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由省教育厅牵头负责。4月,联合办公室组成联合调研组,到昆明市五华区召开治理工作座谈会,听取市、区相关部门和小区配套幼儿园园长代表的意见。4月底,根据各地报送的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摸底排查情况,草拟了我省的治理工作方案。5月,治理工作小组召开会议,审议《云南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和《云南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分析研究下一步工作。8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各地聚焦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移交、办园等环节存在的问题开展治理。10月,经省政府同意,省教育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印发《云南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正式建立了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的长效机制。

    目前,我省已建立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机制,健全完善了相关制度,按国家要求顺利完成了摸底排查工作,全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的成果。但由于我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历史遗留问题较多、情况十分复杂,治理工作涉及的部门多、协调难度较大等原因,我省各地仍不同程度存在重视程度不够、摸底排查数据不精准、整改措施不管用、工作实效不显著等诸多问题,需要我们花大力气在下一步的治理工作中逐一解决。


    二、提高认识,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决策部署上来
      办好学前教育、实现幼有所育,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2018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的若干意见》。2018年9月和2019年7月,国家先后召开全国教育大会、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2019年5月和8月,省委、省政府先后召开全省教育大会、全省基础教育工作会议,出台了《云南教育现代化2035》《加快推进云南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对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明确了政策性要求。为扎实推进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2019年1月和8月,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相继出台了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这一系列政策的出台,充分说明党和政府对发展学前教育工作重视的新高度,也说明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重要性。
      近年来,国家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发展,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先后组织实施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我省大力实“一县一示范、一乡一公办、一村一幼”学前教育“三个一”工程建设,建设经费和项目向农村倾斜,新建和改扩建了一大批农村幼儿园,农村“入园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学前教育资源不断扩大,普及水平大幅提高。但受发展底子薄、历史欠账多等因素影响,我省学前教育仍是基础教育的短板,教育资源不足和需求之间的矛盾仍很突出。城镇化进程加快、全面二孩政策效应初显的背景下,城区幼儿“入园难”“入园贵”“入园远”问题不断突显。

    我省2018年底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为79.69%,2019年我省确定的目标是83%,2020年要达到85%,如期完成目标任务非常艰巨。国家和我省“十三五”规划均提出“到2020年底学前教育普惠率达到80%”的目标,2018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到2020年底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的要求,但截至2018年12月我省学前教育普惠率仅为76.06%,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为44.81%,全省学前教育普惠性学位缺口较大。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是城镇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的重要渠道,也是贯彻落实中央“幼有所育”重大决策部署的战略举措,对解决人民群众“入园难”“入园贵”“入园远”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三、精准施策,切实抓好整改工作

    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主要有摸底排查、全面整改两个阶段。近日,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了《关于做好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切实做好整改工作。整改阶段是治理工作攻坚克难的关键环节,各地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守以人民为中心的初心,以坚定顽强的毅力、扎实稳妥的作风,敢于啃“硬骨头”,准确把握政策,拿出实招硬招,确保取得实效。

    (一)要做到三个“不动摇”。一是坚持学前教育公益普惠的基本方向不动摇,让人民群众的子女“有园上”、“上得起”。二是坚持公办民办并举不动摇,充分发挥好政府和市场两个方面的作用,既要大力发展公办园,也要鼓励支持更多的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三是坚持积极稳妥推进治理工作的决心不动摇。小区配套幼儿园是公共教育资源,国家关于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的政策规定是明确的,但一些地方对政策的学习不到位、认识不到位、落实不到位,这次治理是对已有政策的回归和落实。

    (二)要算好“三本帐”。

    全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的清理排查工作已于2019年6月结束,由于各地机构改革、人员变动大等原因,各部门之间协调不够顺畅,部分地区的数据至今为止还不够规范、精准。截至目前,全省需要治理的城镇小区为225个,以移交不到位、规划不到位和建设不到位为主,其中移交不到位占了一半以上,也就是说大部分配套幼儿园被办成了高收费的幼儿园。由此不难看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本来是公共服务设施,属于公共教育资源,应当面向大众提供普惠性服务,但这一政策在很多地方没有得到认真落实,人民群众未切实享受到政策红利。昆明市、曲靖市和昭通市三个人口大市,目前需要治理的小区数达166个,占全省总数的74%,这三个市整改任务十分繁重,市委、政府要下定决心,咬紧牙关,花大力气,整合各部门优势力量,坚决啃下这根“硬骨头”

    为指导各地准确把握摸底排查范围,省治理工作小组通过收集、梳理摸底排查中各地遇到的疑难问题,正在起草相关政策答疑,各地要按照新明确的政策内容,进一步查缺补漏,不得随意缩小摸排治理范围。摸排不到位的,要边复核边整改。下一步,我们将印发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的治理清单,建立月报和通报制度,督促各地及时清账。各地要强化措施,算好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三本账”,将任务一项项推进、一项项落实、一项项整改,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治理工作。

    一是算清“老帐”。各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一事一议”“一园一案”的原则,对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问题研究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和操作指引。凡按照国家、地方规定或合同约定应移交的,要督促尽快办理移交手续。对确属年代久远、情况复杂的,区别不同情况,可通过置换、回购等方式予以解决,或经报上一级治理工作小组审核同意,先由政府统筹安排,确保提供普惠性服务,在一定过渡期内逐步推动移交。

    二是补齐“旧账”。对达到配建标准的现有城镇小区没有规划配套幼儿园、未按标准规划、有完整规划但建设不到位的,要严格落实《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等规定,老城区(棚户区)改造、新城开发和城镇小区建设、易地扶贫搬迁等过程中应将配建幼儿园纳入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采取补建、改建、就近新建、置换、购置等方式予以解决,并无偿移交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对历史形成的一定区域内零星住宅小区幼儿园短缺问题,县级政府要统筹考虑在合适的地点规划新建或改扩建规模适当、功能完备的幼儿园,确保提供普惠学位。

    三是不欠“新帐”。对规划审批有配套幼儿园的在建城镇小区,要认真排查是否存在缓建、缩建、停建和不建配套幼儿园的情况,整改到位之前,不得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对今后新建的城镇小区,要严格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和《云南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要配套建设标准化的幼儿园,确保配套的幼儿园与城镇小区第一期同步立项、规划、建设和竣工移交。对单个居住小区不够配建标准,但连片居住密集度高、人口密度大的区域,要统筹规划、科学布点,建设规模相适应的幼儿园。各地要科学规划布局城区幼儿园,加大建设力度,有效应对城镇化、全面二孩政策带来的入园压力,省级也将统筹资金逐步给予支持。

    (三)要打好“四张牌”。

    一是要打好“配合牌”。要按照“属地负责、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长效治理”的原则,夯实县级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切实完成好本次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的专项治理工作。各州、市、县、区要及时成立治理工作小组,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按照职责分工以及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立项、规划、设计、建设、验收、移交、登记、举办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要求,明晰各项工作的具体主管部门及配合部门,建立联审联管、形势研判和应急反应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把摸底排查、全面整改、专项督查等任务落到实处。

    二要打好“政策牌”。各地要认真学习,吃透、用好国家和省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扶持政策,支持和引导教育行政部门委托办成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良性、健康发展:一是《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做好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小区配套幼儿园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的,原则上不得收取租金。小区配套幼儿园依法享受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税费优惠政策。二是《加快推进云南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的附件《普及学前教育重点工作》中明确规定了普惠性民办园补助标准:从2019年起,省级统筹专项资金对社会力量上年度全资新建、园舍达标、办园规范、实际在园幼儿规模保持在30人及以上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照每生3000元的标准给予奖补,奖补经费分两年兑现到位;对上年度通过免费利用公共资源、租用居(村)民住房等其他方式举办、园舍达标、办园规范、实际在园幼儿规模保持在30人及以上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照每生1500元的标准给予奖补,奖补经费分2年兑现到位。2019年已对符合奖补条件的200多所幼儿园拨付了50%的奖补资金,共2500万元;从2020年起,省级统筹专项资金对社会力量举办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照上年度在园幼儿数和每生200元的标准,给予奖补。2019年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为50.46万人,2020年约需兑现奖补经费1亿元。

    三是打好“督查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已将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纳入2019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内容,将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对整改不力、进度缓慢的地方,将挂牌督办。省治理工作小组也将加强整改过程和成效的督导,建立通报和问责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整改、落实到位。

    四要打好“宣传牌”。各地要加大宣传力度,主动、适时发声,及时准确解读相关政策和工作要求,推广典型经验,宣传整改成效。要密切关注舆情,对于一些误读误解和不实炒作,要及时澄清,传递准确声音,为整改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同志们,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既是政治任务,也是民生工作,既是清理欠账,也是补齐短板,更考验我们的政治智慧、执政能力。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着力攻坚克难,以更饱满的热情、更昂扬的斗志、更务实的作风,全力打好专项治理攻坚战,为全省学前教育健康、快速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来源:云南省教育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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