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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9日下午,省民办教育协会在昆明召开民办高等教育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检查验收培训会。邹平会长主持会议,常务副会长吴贵荣、省教育厅民办教育处段剑新处长、财基处副调研员邹倩同志、省财政厅教科文处杨越峰科长、检查验收专家组成员及项目学校代表参加会议。
会议第一阶段,邹平会长介绍了专项资金检查验收工作的有关背景及前期准备情况,省教育厅民办教育处段剑新处长、财基处副调研员邹倩同志、省财政厅教科文处杨越峰科长分别讲话,强调检查验收工作要严格按照《云南省民办高等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标准不降、尺度不松,要通过本次检查验收工作的开展引导民办教育出进一步完善资产、财务管理制度和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制度。邹平会长在讲话中对专家组提出五点要求:一要认真研究省教育厅和省财政厅关于民办高等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开展检查验收的相关文件、深刻领会文件精神,熟悉工作要求和程序;二要对照文件要求仔细审阅学校提交的检查验收材料;三要明确组内分工,项目检查验收要具体落实到人;四要认真核查台账和有关原始凭证票据,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五要明确指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六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在检查验收工作过程中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规定。
会议第二阶阶段,各项目学校代表参加会议。邹平会长首先通报了对项目学校所提交材料的形式审查情况,副秘书长訾鸣对有关问题和情况进行了具体说明,省教育厅民办教育处段剑新处长和省财政厅教科文处杨越峰科长分别在讲话中强调项目学校在检查验收工作中必须高度重视、严格管理、严肃整改。邹平会长对学校的迎检工作提出五点要求:一要高度重视。要对照文件要求认真准备检查验收材料,保证相关资料齐全、完整,并按照一定的逻辑关系清晰反映专项资金到位使用情况、项目实施过程、配套资金到位情况以及资金使用效益。二要认真自查。对存在的问题要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如校内是否建立健全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是否存在超范围使用专项资金、是否存在项目延期和资金结余等。项目未能如期开展或存在资金结余的情况要做出清楚说明。三要完善台账。项目台账建立要力求齐全完整,提供的账册、票据等支撑材料要确保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政府采购的,要对执行情况做出真实反映。四要落实责任。学校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项目实施中的“第一责任人”义务,对学校提交的检查验收材料严格审核把关。五要认真整改。项目要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和项目建设进行认真总结,找出存在问题并明确整改措施并落实到位,真正使财政资金产生应有的使用效益。
【链接】为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激发民办教育在体制机制上的优势和活力,改善民办高等教育的办学条件,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支持云南民办高等教育事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教育需求,从2015年起,省级财政设立了民办高等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截止2018年底,已累计下达专项资金2.3亿元。
为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省教育厅和省财政厅于2018年12月27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云南省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在2019年1—3月份对2015和2016年度下达的省民办高等教育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进行检查验收,同时要求学校报告2017、2018年度项目建设情况以及遴选为民办优势特色本科院校和特色骨干高职院校建设的项目学校报告项目建设推进情况。检查验收工作由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组织,委托省民办教育协会具体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