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世界发达地区相比,我国民办教育发展一直处于劣势地位,人们已经习惯了“重公轻民”“公强民弱”“公好民差”。如今,有民办教育办出成绩了,就有人露出了浓浓的“酸葡萄”心理,觉得民办教育钻了空子,应该加大规范力度。这种对民办教育发展带有歧视的心态不利于我国基础教育事业的发展。
民办教育是指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活动。民办教育在市场化运作中,以敏锐的洞察力捕捉市场信息,以灵活的机制调动社会资源,克服了传统学校管理模式的弊端,提高了学校的管理效率。学生或家长选择民办学校有很多原因,除了得到优质教育资源外,还有很多是为得到个性化的教育服务。从这个角度说,民办教育满足了社会各个群体对教育多样化的需求。
应该看到我国基础教育的主体仍然是公办教育,公办教育就像一颗根深叶茂的参天大树,而民办教育仍然像破土而出的稚嫩幼苗,两者之间还不能形成公平竞争的局面。这是对我国当前基础教育民办学校发展的一个基本判断。
民办教育发展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重大成果。自2002年《民办教育促进法》颁布以来,中国民办教育发展迅速,有个人办学、企业办学、股份制办学、教育集团办学等多种形式。在民办教育发展的过程中,许多民办学校曾借助公办学校的名气与师资,这遭到了许多人的反对。
实际上,国外许多公办薄弱学校改造的过程中,都借助了这种模式。风行欧美的“特许学校”“自由学校”都是国家政府出资支持、民间举办的一种民办学校。在某种意义上也是一种类型的“转制学校”。
教育公共服务有多种实现方式,委托管理、购买服务都是教育公共服务提供的一种方式。随着教育公共服务的扩大,公办和民办之间并不是黑白分明、非此即彼的简单关系,“公办民助、民办公助”等多种办学模式,也可以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完善。
从长远发展角度来看,在中国教育发展的过程中,民办教育是不可或缺的,是社会选择的必然结果,也是突破公办教育发展瓶颈的必然选择。当然,民办教育发展不是以公办教育萎缩为代价的,各地政府必须在政策上确保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相互补充、共生共赢的良好发展局面。
民办教育体制和机制上的优势,无疑对公办教育的体制机制改革具有重要的借鉴和启示意义,是推动我国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民办教育的快速发展将会激发公办教育主动变革、主动发展的内在办学动力,从而形成两者在生源、师资、教学资源开发和教学方法创新等方面的竞争与合作。我国基础教育的质量与水平正是在这种良性竞争中得到整体提升。
没有民办教育,传统公办教育满足不了社会对多样性、选择性教育的需要;没有民办教育,传统公办教育的体制性弊端难以克服。
但由于一些地方政府对我国教育发展的指导思想还不是很明确,对民办与公办两类不同办学之间的目标定位、规模结构、发展重点等缺少通盘考虑,没有将民办教育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因此,不少地方民办教育仍未从根本上摆脱盲目发展的状态。
令人欣喜的是,国家关于民办教育的利好政策不断出台,相信这些信号将为民办教育的发展赢得更大空间。支持民办教育发展就是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形成民办教育与公办教育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是当前基础教育改革的基本方向。
(作者单位:北京市海淀区教育科学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