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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关于确认会员资格的通知
    来源:www.ynmnjy.com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24日
    关于确认会员资格的通知
    云民协〔2015〕16号
     
    各有关民办学校:
     
         云南省民办教育协会是以服务民办学校(含民办培训机构及幼儿园,下同),促进民办教育发展为宗旨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自2002年成立以来,历届理事会以务实高效的服务和卓有成效的工作赢得了政府的信任、学校的支持和社会的认可,为云南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鉴于2012年换届以来,少数民办学校不履行入会手续或不履行会员义务却擅自以云南省民办教育协会常务理事、理事名义开展宣传和组织社会活动的情况。为切实维护会员权益,提高协会服务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现决定对本会会员资格开展确认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作为全省性的民办教育行业组织,服务民办学校、促进民办教育健康持续发展是协会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属。协会本着“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原则,热忱欢迎广大民办学校加入协会,共同为云南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二、今后,协会组织开展的活动均主要面向会员单位,凡是需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包括表彰评选、科研支持、合作交流、培训提高以及其它重要活动等,成为协会会员均为参与活动的首要条件。
     
        三、以本届理事会换届时间(2012年12月10日)为起点,凡2015年7月30日前仍不履行会员义务,不参加协会活动,不缴纳会费的民办学校,根据协会章程规定视为自动退会。
     
        四、当前,我会正在组织开展“全省民办教育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活动”,但收到的省报材料中有部分单位并非本会会员单位,根据协会章程,本会的主要服务对象是本会会员单位,因此,凡非会员单位,本次表彰活动一律暂不参与评选表彰。
     
        五、凡经本次资格确认之后,不是本会成员(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的民办教育机构,原则上往后不再通知参与本会组织的活动,也不再享受本会提供的服务。
     
        六、有意愿加入本会的民办学校,可通过云南民办教育协会官方网站(www.yape.org)了解本会章程,并下载填写入会申请表,也可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咨询办理入会手续。本会会费标准及收取方式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云南省民办教育协会会费标准及收取方式.doc
     
     
                                                      云南省民办教育协会
                                      二0一五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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